第一章總則
第一條為了做好我院研究生學業(yè)獎學金的評審工作,根據財政部,、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學業(yè)獎學金評審辦法》(教財〔2014〕1號),、《安徽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業(yè)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》(財教〔2012〕2507號),、《安徽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績效評價辦法(暫行)》(皖教助〔2016〕3號),、《安徽工程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綜合評定實施細則》的有關精神,,按照公開,、公平,、公正和擇優(yōu)的原則,結合我院實際,,特制定本實施細則,。
第二章評定項目與權重
第二條我院研究生學業(yè)獎學金綜合評定項目與權重見下表:
項目 | 學術型碩士權重(%) | 專業(yè)型碩士權重(%) |
綜合素質A | 10 | 10 |
學習成績B | 30 | 30 |
科研成果C | 40 | 30 |
創(chuàng)新實踐能力D | 20 | 30 |
合計 | 100 | 100 |
研究生學業(yè)獎學金評審的基本依據為:參評學術型研究生綜合總分S=A×0.10+ B×0.30+ C×0.4+ D×0.2,參評專業(yè)型研究生綜合總分S=A×0.10+ B×0.30+ C×0.3+ D×0.3,。
第三章綜合素質評定
第三條綜合素質得分(A)由“基本分(A1)”,、“政治表現(xiàn)(A2)”、“社會工作(A3)”和“減項分A4”四項構成,,即:A= A1+ A2+ A3-A4,。本項最高得分為100分。
第四條基本分A1的計算依據為:堅持四項基本原則,,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,遵守法律和學校規(guī)章制度,自覺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規(guī)范和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,;積極參加學校(研究生部)、校團學組織,、培養(yǎng)單位,、班級等組織的各項活動;黨團員應積極參加黨,、團組織生活,,按時繳交黨,、團費??色@得基本分A1=50,。
第五條政治表現(xiàn)(A2)的計算依據為:
1.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、見義勇為,、助人為樂,、集體主義精神等方面表現(xiàn)突出,獲得省,、市,、校、院嘉獎(或認定)的,,分別獲得獎勵分為10,、8、4,、3分,。
2.獲得校優(yōu)秀研究生干部榮譽稱號的,獎勵4分,;獲得省,、市、校級優(yōu)秀黨(團)員(干),、積極分子等個人榮譽稱號的,,每項獎勵6、5,、4分,。
3.同一事跡受不同級別表彰者,以最高分計,,不累加,。
第六條社會工作(A3)的計算依據為:
參加由學校、學院,、研究生會組織的志愿者專項活動或其他社會活動,,并提供相關證明加3分;擔任校研究生會干部,、班長,、支部書記加5分,其他學生干部加3分,,身兼數(shù)職只加最高分,。
第七條減分項(A4)的計算依據:
1.無故缺席學校(研究生部)、校團學組織、學院,、班級(黨支部)等組織的各項活動者(含政治學習,、組織生活、會議,、集體活動,、義務勞動等),每次依次扣2,、1.5,、1、0.5分,。
2.講授課程課堂教學中的曠課和請假,,曠課每次扣1分,請假每3次計1次曠課,,不足3次的不計算,。
3.未經請假開學初沒按時返校報到注冊者,時間在7天以上,、4-6天,、2-3天的,每次分別扣2,、1.5,、1分。
第四章學習成績評定
第八條按照個人培養(yǎng)計劃規(guī)定的課程,,課程總成績(B1)=學位課程加權平均成績×70%+非學位課程加權平均成績×30%,,所有成績以第一次考核成績計。英語水平(B2):CET6成績425分及以上計5分,,CET4成績425分及以上計3分(不重復加分),。
第九條學習成績得分B由“課程總成績(B1)”和“英語水平(B2)”兩項構成,即B= B1+ B2,。本項最高得分為100分
第五章科研成果評定
第十條科學成果得分(C)由“發(fā)表論文得分(C1)”,、“專利得分(C2)”、“成果獲獎(政府獎)(C3)”和“成果登記(C4)”,,即:C= C1+ C2+ C3+ C4,。本項得分不設上限。
第十一條發(fā)表論文得分C1的計算依據為:
論文級別 | 一類 | 二類 | 三類 |
獎勵分值 | 60 | 30 | 5 |
注:論文要求正式發(fā)表(二類及以上要求錄用)的以我校為第一作者單位,,研究生為第一作者(二類及以上論文可導師為第一作者,、研究生為第二作者)。三類論文最多計3篇代表作,。
第十二條專利得分C2的計算依據為:
專利類別 | 發(fā)明專利授權 | 實用新型 | 外觀設計 | 發(fā)明專利進入實審階段 |
獎勵分值 | 40 | 5 | 2 | 10 |
注:專利認定以專利證書為準,,安徽工程大學為專利申請人,。發(fā)明專利研究生為第一完成人或導師第一,、研究生第二,;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只計研究生為第一完成人且最多計3個代表作。
第十三條成果獲獎(政府獎)C3的計算依據為:
1. 成果獎
| 一等獎 | 二等獎 | 三等獎 |
二類 | 20 | 15 | 12 |
三類 | 12 | 10 | 8 |
注:成果獎以獲獎證書為準,,并以安徽工程大學為獲獎單位,;獲得一類獎,無需在學院排名,,直接參加學校評審,。
2. 政府立項或采納的調研報告等,國家,、省級,、市政府采納分別加分10、8,、5分,,需提供政府機構立項或采納證明。
第十四條成果登記C4的計算依據為:成果登記以證書為準,,并以安徽工程大學為登記單位,;每項加5分,限排名前5,。
第六章創(chuàng)新實踐能力評定
第十五條創(chuàng)新實踐能力得分(D)由“參加A類賽事得分(D1)”,、”參加B類賽事得分(D2)”、”參加C類賽事得分(D3)”,、”參加項目得分(D4)”,、”參加學術交流得分(D5)”和”出版學術專著(譯著)( D6)”,即D= D 1+ D2+ D3+ D4+ D5+ D6,。本項得分不設上限,。
1. 參加賽事得分的計算依據為:
| 特等獎 | 一等獎 | 二等獎 | 三等獎 | 成功 參賽 |
A類賽事(D1) | 50 | 30 | 20 | 15 | 5 |
B類賽事(D2) | 20 | 15 | 10 | 5 | 3 |
C類賽事(D3) | 10 | 7 | 5 | 3 | 1 |
賽事分類按照《安徽工程大學大學生學科與技能競賽管理暫行辦法》(校教字〔2014〕93號)執(zhí)行,并參考最新版的《安徽省大學生學科和技能競賽部分A,、B類項目列表》執(zhí)行,。
2. 參加項目得分D4的計算依據為:
項目類別 | 二類及以上 | 三類 | 四類 |
獎勵加分 | 15 | 10 | 5 |
注:主持學校研究生創(chuàng)新課題按參加三類項目計。
3. 出版學術專著(譯著)D5的計算依據為:
學校作為完成單位,,獨自出版學術專著者計50分,;參加翻譯學術專著達5萬字以上、2萬至5萬字分別計3分,,1分,,參加編著學術著作達10萬字以上、5萬至10萬字,、2萬至5萬字分別計5分,、3分,、1分。
4. 參加學術交流得分D6的計算依據為:
參加國際會議,,并有論文宣讀的,,獎勵4分;參加國家,、省級學會主辦的學術會議,,并有論文宣讀的獎勵3分;申請參加國外研修計劃,,完成并提供相關材料的,,獎勵4分;參加長三角研究生論壇并有論文宣讀的獎勵3分,;參加安徽省研究生暑期學校的獎勵2分,;以上各學術交流若獲得優(yōu)秀論文或優(yōu)秀學員稱號的另外獎勵2分。
5. 以上各加分項為同一項目獲獎的只計最高級別,。
第七章附則
第十六條本辦法參考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,,自2018年9月10日實施。本辦法由院獎助評審委員會組負責解釋,。